你知道他是誰嗎?
他叫湯英伸,台灣史上最年輕的死刑犯。
當時政大法律教授黃越欽在校園內演講,說這個案件是「我們社會的悲劇」;海德堡法學博士朱高正建議社會:「應該從法律人類學的角度,來看這個命案。」;人間雜誌在1986年對於湯英伸進行聲援行動時做的沈重總結:「犯罪者是這個社會,個人只是犯罪執行的工具」。
湯英伸在故鄉鄒族人的眼裡,是個文靜乖巧的孩子。國中畢業後考上嘉義師專,在同學眼中他會寫詩,歌喉又好,更是運動健將, 是校園裡熠熠發光的明星,一大堆獎牌的得主。原本希望畢業之後能回到故鄉的達邦國小服務,但就在專三那年,家中突遭變故,母親因為公務騎車滑落山谷,下肢癱瘓,以致他在情緒生變下開始出現問題。專四那年,湯英申自動辦理休學,留書家人後獨自出走台北。休學離校時,是全班哭著送他走的。
然而,湯英伸僅在台北工作九天,就犯下了轟動社會的滅門血案。
為什麼?
當時離家到台北流浪的湯英伸隨手抄下了報紙上的徵人廣告,決定碰碰運氣:「新開幕中西餐廳,急徵小弟小妹各30名,免經驗供吃住,薪一萬五千,小費多,供制服,學歷不限。環境單純,工作輕鬆,隨來即可直接上班。天祥餐廳」。但天真的他不知道自己已一頭撞進職業介紹所的陷阱裡。
一到台北才知道原來根本沒有什麼天祥餐廳。繳不清高額仲介費的他,開始在一間洗衣店每天十七小時得工作着。 日記本上,他凌亂地寫下片段文字:「洗衣店蒙難記」、「世界上最大的罪惡」、「我立誓要辭職離開這裡」。八天後,他向老闆說明辭意,卻被老闆扣留證件,並以欠錢為由不許他離職。
受盡欺騙愚弄的湯英伸,趁著送衣服外出,到表哥家賭氣灌了五、六瓶紅露酒,並在日記裡寫下憤怒與無奈:
「不為了什麼…
沒有目標,沒有理想,
竟也甘願投身紅塵。
問,那是你不滅的夢想嗎?
卻只能回答,我不知道。
走過褪色的紅磚道,
看汽車駛遠時揚起的塵埃,
不禁覺得好孤獨,
曾說過要成功!
曾說過要忍耐!
卻按捺不住即將崩潰的神經,
大罵一聲:太不公平了!」
當晚,罵他「番仔!你只會破壞我的生意!」的雇主將睡夢中的湯英伸搖醒命他工作時,他的不滿終於爆發,兩人發生衝突,推打中他拿起鐵製拔釘器把老闆擊倒;聞聲過來的老闆娘也衝過來跟他扭打,抓狂的他胡亂揮打,竟闖下包括在旁哭鬧的老闆幼女在內三條人命的大禍。
這樣的罪行本身,令人髮指。光看罪行,湯英伸被法官理所當然判處了死刑。然而若進一步理解湯英伸這位青年的身世,他在社會所受到的種種歧視和欺負,他犯案過程的來龍去脈,很多人無法不對他的遭遇油然產生最深的同情。
楊照:「湯英伸是極度不公平社會中的底層受害者之一。我們創造了一個讓他們無法有尊嚴地活著,無法正常活下去的環境。制度性地日復一日折磨他們,等到他們受不了了,等到他們爆發了,我們又可以理直氣壯、正義凜然地抓住他們所犯的錯誤,將他們關進牢裡,甚至將他們槍決。」
這是真正的正義嗎?
事隔二十多年,台灣對社會正義的思考又有進步了多少?在我們怒斥這些令人髮指的犯罪時,是否同時在將社會的邊緣人推向更邊緣;持續的創造出更不平等的社會?而政府的角色又何嘗只需要扣下板機以平息眾怒?
到底湯英伸是「他們」還是「我們」?死刑犯是「他們」還是「我們」?換個時空,換個家庭,你我會不會也是另外一個湯英伸?
[2012/12/21 法務部再度槍決六名死刑犯,待槍決死刑犯由61位下降至55位。]


